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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集體林權改制農民普遍受益 我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成功
本報訊 (河南日報記者 宋朝)今年5月,輝縣市西平羅鄉榮華村每人分到了80.4元錢,鹿莊村每人分到了5.9元錢,張莊等4個村新修了
我省是林業大省,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集體林業用地6788萬畝,占全部林業用地的93.29%。和全國其他地方一樣,我省集體林業經營體制存在著明顯的問題:經營權和收益權絕大多數歸集體所有,對農民來講,只在名義上平等享有林地所有權和林木收益權,實際上他們并沒有真正享有這些權利,木材出售的收益分配由鄉、村組織說了算,多大比例分配給農民、多大比例用于公共事業支出、公共事業支出是否合理等,農民沒有決定權。這種產權制度造成了“誰都有,誰都沒有”、“誰都應該管,誰都不想管”的現象,最終導致集體林地造林成活率低下,林木管護效果差,濫砍亂伐、偷砍偷伐現象屢禁不止。據省林業廳林改辦負責人介紹,這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就是在保持農村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集體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規范森林資源流轉,建立經營主體多元化的現代林業經營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農民群眾和社會各方面參與林業建設的積極性。輝縣市西平羅等3個鄉鎮的試點尚未結束,全省又確定了市級試點10個鄉25個村、縣級試點6個鄉142個村。預計今年下半年,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將在全?。保矗硞€有改革任務的縣(市、區)全面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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