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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縣公安局查處的涉疫情典型案例通報
范縣公安局查處的涉疫情典型案例通報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范縣公安局全力以赴戰疫情、保穩定、護安全,依法懲治各類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有力推動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F將查處的九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袁某魯妨害公務案
2020年02月11日16時許,犯罪嫌疑人袁某魯(男、38歲、山東莘縣人)酒后駕駛黑色比亞迪轎車經過范縣龍馬路和十字坡大道交叉口時拒不配合防疫檢查,辱罵抓撓設卡執勤民警,后強行闖卡,將執勤民警拖行五十余米。袁某魯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二、李某超阻礙執行職務案
2020年2月7日14時許,李某超(男、27歲,山東濱州市人)駕駛魯M5512C轎車經過臺輝高速范縣站執勤卡點時,拒不配合接受檢查,強行闖卡。李某超因阻礙執行職務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500元。
三、葛某民尋釁滋事案
2020年1月26日17時許,葛某民(男、55歲、范縣城關鎮人)對本村封閉村內出入口的防疫措施不滿,現場對鎮政府及村委會工作人員進行長時間辱罵,威脅恐嚇設卡人員。葛某民因尋釁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四、吳某芹尋釁滋事案
2020年2月7日12時許,吳某芹(女、40歲、范縣陸集鄉人)在快手APP平臺上發布配有辱罵防疫設卡人員文字的視頻,引發不良社會影響。吳某芹因尋釁滋事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五、于某森尋釁滋事案
2020年1月26日15時許,于某森(男、31歲、范縣顏村鋪鄉人)對政府采取的系列防控措施表示不理解、不支持,撥打110發泄,非但不聽勸阻還辱罵接警人員,嚴重影響了接處警秩序。于某森因尋釁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處200元罰款。
六、顧某印等人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
2020年2月9日20時許,白衣閣鄉孫樓村村民顧某印、顧某春、顧某財、孫某紀四人未佩戴口罩,違規聚集。其四人因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分別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七、吳某金等人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
2020年2月7日16時許,陸集鄉西吳莊村村民吳某金、吳某景、吳某忠、吳某源、吳某勇、吳某坤不執行政府不允許聚集的禁令,聚集在一起聊天。六人分別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八、仝某仁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
2020年2月7日8時許,在海韻仝莊安置小區西門防疫檢查點,仝某仁(男、73歲、范縣城關鎮人)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員的檢查、登記,自行闖卡離開。仝某仁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被依法警告。
九、張某斌謊報疫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
2020年1月30日13時左右,張某斌(男、23歲,范縣顏村鋪鄉人)駕車到達范縣新區民苑小區門口時,與疫情防控人員發生口角并謊稱自己攜帶病毒,造成不良影響。張某斌因謊報疫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當前,疫情防控工作處于關鍵時期,全縣廣大干部、群眾要自覺遵守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各項指令,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全民動員,打一場全民阻擊戰。對于不服從指揮,妨礙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為我縣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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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縣公安局? ???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