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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關于調整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有關情況的緊急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根據《濮陽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關于調整重 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有關情況的緊急通知》(濮環攻堅辦〔2018〕 278 號),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市環境保護局與市氣象局針對 當前大氣污染態勢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預計我市未來幾天可能 出現污染加重過程。經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研究決定, 自 2018 年 11 月 23 日 0 時起將 2018 年 11 月 18 日啟動的重污染 天氣黃色預警(Ⅲ級)響應提升至橙色預警(II 級)響應(預 警解除時間另行通知)。預警啟動期間,在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措 - 2 - 施的基礎上,增加如下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教育部門負責督導各幼兒園、中小學校 等教育機構停止戶外活動,可采取彈性教學;停止舉辦大型群眾 性戶外活動;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 急診,增加醫護人員,實行 24 小時值班。
二、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 氣實際、應急強制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 等彈性工作制。自覺停駛年審不合格車輛。
三、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各鄉鎮政府及縣直有關部門應督 導落實以下措施: 工業減排措施。各鄉鎮政府應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停 產企業名單,實施Ⅱ級響應減排措施。發改、工信、環保等部門 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督導各企業落實限產、停產措施。環保部門應 增加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 高效運轉,嚴格落實減排措施。 各鄉鎮向所管轄有減排任務的企業、單位下達限、停產通知。 機動車減排措施。公安部門負責在縣主城區實行年審不合格 車輛、2 噸以上貨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禁行(純 電動車、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除外),引導過 境車輛避開縣主城區限定區域行駛。(范水路以北、金堤路以南、 迎賓大道以東、重華路以西) - 3 - 揚塵污染控制措施。住建部門負責督導施工單位立即停止建 筑工地室外作業,施工工地停止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 灰、混凝土剔鑿等土石方作業,停止城市建筑拆遷、建筑工程配 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工地采取圍擋措施。各類施工現場應做 到六個 100%,裸露場地應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4 次以上。城市管 理部門要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清掃、灑水、噴霧 等防治揚塵作業頻次 4 次以上,做好城市道路揚塵治理工作。交 通運輸、公路部門負責國、省干線和高速公路及鄉村道路建設工 地停工的監督檢查。水利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停工的監督 檢查。工信部門負責督導年進出貨物總重量超過 5 萬噸以上的企 業落實大宗物料錯峰運輸。 其他措施。農業部門負責、督導嚴禁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 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督導嚴禁焚燒樹葉、垃圾,嚴禁露天燒烤, 嚴格落實未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等。公安部 門負責、督導嚴禁在規定的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氣象部門根 據氣象條件采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增加公 共交通運輸運力,保障市民出行。監察、督查部門會同有關部門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應對工作不力的部門或單位采取約談、問 責、組織處理、黨政紀責任追究等措施。 請各鄉鎮及縣直有關部門立即啟動本級預案,嚴格按照應急 預案和應急減排清單落實各項措施,并組織力量對重污染天氣應 - 4 - 急預案啟動情況和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查,確??諝赓| 量最大限度得到改善。并于每日上午 9 點前,準時詳盡地將前一 日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開展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電子版報 縣指揮部辦公室(電子郵箱:pyfxdqb@126.com)。
2018 年 11 月 22 日